撰稿人:张钰欣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,引导同学们学习、遵守、维护民法典,2020年11月22日,学前与艺术教育系2017、2018、2019及2020级全体公费师范生分别在博艺楼2107教室、小剧场、非遗楼4308、4315教室召开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主题班会,会议分别由辅导员刘老师、沈老师、19级班长主持。
班会首先由老师指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”,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,2020年5月28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接着,分别由员工代表从民法典的立法原则、立法经过、法律目录和学习民法典的意义等方面为同学们进行讲解,特别是对生命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等同学们易混淆的权利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解读,畅谈了民法典的创新特色与深远影响。
最后,老师结合生活实例再次总结强调民法典的重要内容,加深了同学们对民法典的认识,增强了法律意识。
至此,学前与艺术教育系公费师范生2017、2018、2019及2020级全体公费师范生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宣讲”主题班会圆满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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