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记者文蒋迪薇/图冉晓林
为促进同学们对宪法的了解,12月16日18级艺教美术一班的同学在各位班委的带领下一起了解“国家宪法日”,班会内容从宪法的背景、宪法有关内容的学习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、法律知识问答以及守法宣誓五个方向分别展开。
首先,蓝文娅同学进行了宪法知识的普及,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。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,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。宪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,是其他法律、法规赖以产生、存在、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,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。
随后,通过冉晓林同学的讲述我们知道宪法由序言与总纲、国家机构、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几部分构成。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组织国家政权、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等。
然后,张小莉同学组织同学们进行了法律知识的问答,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、活动氛围强烈。
班会接近尾声,唐浩东同学带领全班同学进行守法宣誓,激励各位同学遵法守法。今天做好员工、明天做好公民,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。
本次班会同学们积极参与、认真听讲,共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。活动效果明显,同学们对宪法的相关知识得到进一步的了解,争做遵法守纪的当代老员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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