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2月8日,2018级学前教育专业四五班全体同学于博艺楼2101教室参加“建设法治社会,弘扬宪法精神”主题班会。本次班会由辅导员郭毛毛主持。班会开始前,郭老师询问同学们是否清楚作为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,并请同学们分享自己了解到的一些法律法规,让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法律对于自身行为的约束与保护。
随后,通过视频短片以及PPT的展示,让同学们更进一步了解到相关案例和法律知识。接着,郭老师给同学们讲解了“法制”与“法治”的区别。她说:“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,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。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。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、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,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。法治就是在法及其司法体制健全的情况下,在完全地服从于和体现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群体意志的前提条件下,能最大限度而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的一种社会状态。”但构成这一切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——宪法。
每年的十二月四日是国家宪法日。宪法共经历过5次修订,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。国家宪法日的设立目的在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加大普法力度,从而推动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,实现依法治国。
通过辅导员多形式的讲解,同学们意识到生活中的一切都与宪法息息相关,也对宪法的认识更加全面。最后,郭老师带领全体同学宣读宪法宣誓誓言,本次班会圆满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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